產(chǎn)品時間:2024-04-20
CSI-241ULUL94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主要用于測定塑料、橡膠或薄膜在規(guī)定火源下燃燒性能,以判斷其耐火等級。不但適用于照明設備、低壓電器、家用電器、電機、工具、儀表等設備以及電氣連接件等電工電子塑料或橡膠產(chǎn)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、生產(chǎn)和質(zhì)檢部門,也適用于絕緣材料、工程塑料、防火封堵材料型式認可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(yè)。
CSI-241ULUL94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主要用于測定塑料、橡膠或薄膜在規(guī)定火源下燃燒性能,以判斷其耐火等級。不但適用于照明設備、低壓電器、家用電器、電機、工具、儀表等設備以及電氣連接件等電工電子塑料或橡膠產(chǎn)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、生產(chǎn)和質(zhì)檢部門,也適用于絕緣材料、工程塑料、防火封堵材料型式認可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(yè)。
測試標準
CSI-241ULUL94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符合以下測試標準,同時也滿足其它工業(yè)和組織的測試方法。
UL94, ISO 1210, GB/T2408-2008/IEC60695-11-10:1999, GB/T 5169.16-2008/IEC 60695-11-10 :2003/ASTM D635 , GB/T 8332-2008/ISO 9772-2001/ASTM D4986, ASTM D4804 /ISO 9773,GB/T 5169.17-2008/IEC 60695-11-20 :2003/ASTM D 5048
校準
校準目的及要求
試驗火焰的校準是進行試驗基本的保證,保障試驗的可靠性。試驗要求50w火焰高度20±1mm,500w 火焰外部黃色火焰高為125mm,內(nèi)部藍色火焰高40mm;使用火焰加熱銅塊,要求溫銅塊從100 度上升到700 度所需的時間50W 試驗火焰為44±2s,500W試驗火焰為54±2s
校準方法
一般使用火焰量規(guī),精確使用火焰加熱校準銅塊進行校準。
校準通過的判定
火焰校準升溫時間要求測溫銅塊從100 度上升到700 度所需的時間50W 試驗火焰為44±2s,500W試驗火焰為54±2s
50w水平燃燒試驗
注 :如果燃燒前沿越過100m m標線,則記錄從25mm標線至100mm標線間燃燒所需時間t,此時燒損長度為75mm ,
如果移開點火源后 ,火焰即滅或燃燒前沿未達到25m m標線,則不計燃燒時間、燒損長度和線性燃燒速度。
輸入實際燃燒長度,系統(tǒng)按下面公式計算燃燒速度
式中:V—線形燃燒速度,(mm/min),L—燒損長度(mm),t—燒損L長度所用的時間(S)。
50W垂直燃燒試驗
注:在式樣的過程中,若有滴落物引燃脫脂棉的現(xiàn)象,手動結(jié)束本試樣的試驗。在施焰時間內(nèi),若出現(xiàn)火焰蔓延至夾具的現(xiàn)象,手動結(jié)束本試樣的試驗。
500W垂直燃燒試驗
薄膜材料垂直燃燒試驗
泡沫材料水平燃燒試驗
a) 接觸時*計時器計時
b)余焰余輝達到25毫米標記處第二計時器計時
c)余焰余輝達到60毫米標記處,或當試樣在60毫米標記處前停止燃燒或發(fā)光,*計時器停止計時
d)余焰余輝達到125毫米標記處,或當試樣在125毫米標記處前停止燃燒或發(fā)光,第二計時器計時